曲阜师范大学2021年山东省艺术类招生计划
专业 代号 |
专业 |
科类 |
拟招生数 |
专业考试及招生项目要求 |
1 |
书法学 |
艺术 |
75 |
使用山东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 |
2 |
戏剧影视文学 |
艺术 |
65 |
3 |
美术学类 |
艺术 |
105 |
4 |
视觉传达设计 |
艺术 |
30 |
5 |
数字媒体艺术 |
艺术 |
40 |
11 |
舞蹈学 |
艺术 |
30 |
13 |
音乐学(声乐方向) |
艺术 |
35 |
使用山东省音乐类专业联考成绩 招生主项:声乐(限美声、民族唱法) 招生副项:不限。 |
14 |
音乐学(键盘方向) |
艺术 |
25 |
使用山东省音乐类专业联考成绩 招生主项:钢琴、手风琴 招生副项:声乐(限美声、民族唱法) |
15 |
音乐学(民乐方向) |
艺术 |
25 |
使用山东省音乐类专业联考成绩 招生主项:二胡、竹笛、笙、唢呐、扬琴、古筝、琵琶、大阮、中阮、小阮 招生副项:声乐(限美声、民族唱法) |
16 |
音乐学(西洋管弦乐方向) |
艺术 |
15 |
使用山东省音乐类专业联考成绩 招生主项:小提琴、中提琴、大提琴、低音提琴、萨克斯 招生副项:声乐(限美声、民族唱法) |
7 |
音乐表演(中外合作办学) |
艺术 |
40 |
使用山东省音乐类专业联考成绩 招生主项:不限 招生副项:不限 |
12 |
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 (校企合作办学) |
艺术 |
200 |
使用山东省航空服务艺术类专业联考成绩 |
注:1.美术学类包括美术学(师范)、绘画两个专业;2.填报高考志愿时,音乐类专业联考合格考生必须符合我校招生项目要求。
曲阜师范大学2021年山东省外艺术类招生计划
省份 |
专业名称 |
科类 |
拟招生数 |
北京 |
视觉传达设计 |
艺术类 |
4 |
河北 |
音乐学(声乐方向) |
艺术类 |
5 |
书法学 |
艺术类 |
5 |
舞蹈学 |
艺术类 |
7 |
美术学类 |
艺术类 |
8 |
山西 |
戏剧影视文学 |
艺术类 |
5 |
美术学类 |
艺术类 |
8 |
书法学 |
艺术类 |
15 |
辽宁 |
美术学类 |
艺术文 |
8 |
上海 |
音乐学 |
艺术类 |
2 |
视觉传达设计 |
艺术类 |
2 |
江苏 |
音乐学 |
艺术类 |
3 |
视觉传达设计 |
艺术类 |
10 |
安徽 |
戏剧影视文学 |
艺术类 |
5 |
视觉传达设计 |
艺术类 |
5 |
书法学 |
艺术类 |
7 |
福建 |
书法学 |
艺术类 |
5 |
视觉传达设计 |
艺术类 |
6 |
江西 |
戏剧影视文学 |
艺术类 |
5 |
河南 |
书法学 |
艺术文 |
10 |
戏剧影视文学 |
艺术文 |
5 |
美术学类 |
艺术文 |
8 |
湖南 |
书法学 |
艺术文 |
5 |
戏剧影视文学 |
艺术文 |
5 |
视觉传达设计 |
艺术文 |
5 |
广西 |
书法学 |
艺术文 |
5 |
海南 |
书法学 |
艺术类 |
3 |
舞蹈学 |
艺术类 |
8 |
四川 |
视觉传达设计 |
艺术类 |
6 |
书法学 |
艺术类 |
5 |
贵州 |
美术学类 |
艺术类 |
5 |
书法学 |
艺术类 |
5 |
云南 |
视觉传达设计 |
艺术类 |
4 |
书法学 |
艺术类 |
5 |
甘肃 |
美术学类 |
艺术类 |
5 |
书法学 |
艺术类 |
5 |
天津 |
视觉传达设计 |
艺术类 |
4 |
湖北 |
视觉传达设计 |
艺术类 |
4 |
浙江 |
美术学类 |
艺术类 |
5 |
陕西 |
美术学类 |
艺术类 |
4 |
重庆 |
美术学类 |
艺术类 |
4 |
舞蹈学 |
艺术类 |
5 |
合计 |
|
|
235 |
录取原则
(一)戏剧影视文学专业
山东省:按进档考生综合分由高分到低分录取;综合分相同时,优先录取高考学问成绩(含位次分及政策加分)高者。
其他省份:使用相关省份统考(联考)成绩,按进档考生高考学问成绩(含加分)由高分到低分录取;高考学问成绩(含加分)相同时,优先录取专业统考(联考)成绩高者。高考学问成绩(含加分)及专业统考(联考)成绩都相同时,参照生源省市制定的普通文理有关高考成绩(含投档成绩)位次排列原则进行排序;若生源省市未规定学问成绩排序原则,艺术文依次按语文、外语、数学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,艺术综合(不分文理)依次按语文、数学、外语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。
(二)书法学专业
山东省:使用山东省统考成绩,对进档考生按投档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;若综合分相同,按照高考学问成绩(含政策加分)、专业成绩、语文、外语、数学依次录取。
其他省份:使用相关省份统考(联考)成绩,按进档考生高考学问成绩(含加分)由高分到低分录取;高考学问成绩(含加分)相同时,优先录取专业统考(联考)成绩高者。高考学问成绩(含加分)及专业统考(联考)成绩都相同时,参照生源省市制定的普通文理有关高考成绩(含投档成绩)位次排列原则进行排序;若生源省市未规定学问成绩排序原则,艺术文依次按语文、外语、数学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,艺术综合(不分文理)依次按语文、数学、外语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。
(三)美术学类、视觉传达设计、数字媒体艺术专业
山东省:按进档考生综合分由高分到低分录取;综合分相同时,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者。
其他省份:使用相关省份统考(联考)成绩,按进档考生专业统考(联考)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;专业成绩相同时,优先录取高考学问成绩(含加分)高者。专业统考(联考)成绩及高考学问成绩(含加分)都相同时,参照生源省市制定的普通文理有关高考成绩(含投档成绩)位次排列原则进行排序;若生源省市未规定学问成绩排序原则,艺术文依次按语文、外语、数学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,艺术综合(不分文理)依次按语文、数学、外语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。
(四)音乐学、音乐表演(中外合作办学)专业
山东省:使用山东省音乐类专业联考成绩,进档考生须符合我校各专业对招生项目的要求;按“专业成绩优先”的原则,根据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专业录取;专业成绩相同时,优先录取高考学问投档成绩(含加分)高者。
其他省份:按“专业成绩优先”的原则,根据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专业录取;专业统考(联考)成绩相同时,优先录取高考学问投档成绩(含加分)高者。专业统考(联考)成绩及高考学问成绩(含加分)都相同时,参照生源省市制定的普通文理有关高考成绩(含投档成绩)位次排列原则进行排序;若生源省市未规定学问成绩排序原则,艺术文依次按语文、外语、数学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,艺术综合(不分文理)依次按语文、数学、外语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。
(五)舞蹈学专业
使用相关省份统考(联考)成绩,按“专业成绩优先”的原则,根据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专业录取;专业统考(联考)成绩相同时,优先录取高考学问投档成绩(含加分)高者。专业统考(联考)成绩及高考学问成绩(含加分)都相同时,参照生源省市制定的普通文理有关高考成绩(含投档成绩)位次排列原则进行排序;若生源省市未规定学问成绩排序原则,艺术文依次按语文、外语、数学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,艺术综合(不分文理)依次按语文、数学、外语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。
(六)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(校企合作办学)专业
使用山东省航空服务艺术类专业联考成绩,对进档考生按投档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;若综合分相同,按照高考学问成绩(含政策加分)、专业成绩、语文、外语、数学依次录取。